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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天价香烟记者因“未现场实地采访”被停职

大众传播时间:2017-02-25 16:02:47

简介  马涤明 6月30日,网友“记者刘虎”发微博称,因报道县委书记慰问贫困老党员会场出现“九五至尊”香烟的新闻,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按照上级要求被停职。7月1日晚,西安晚报发表声...

  马涤明

  6月30日,网友“记者刘虎”发微博称,因报道县委书记慰问贫困老党员会场出现“九五至尊”香烟的新闻,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按照上级要求被停职。7月1日晚,西安晚报发表声明称,石俊荣因未现场实地采访被停职。西安晚报称,该报遵循办报方针,从无不能开展舆论监督之说。(7月2日《郑州晚报》)

  一件简单的“九五至尊”躺在会议桌面上的小事,因为越描越黑,而迅速演变为一场公众事件;为了掩饰一个错误,而衍生出更多的错误,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越来越复杂,这样的教训好像永远都不会被吸取。这不,西安晚报的声明,疑似继续沿着这种错误的路径走——石俊荣因未现场实地采访被停职。明明是因为“天价烟”、“负面”了政府和官员,与“未现场实地采访”有啥关系?因微博上说,有领导要求不准监督政府、不准出负面新闻,而激起又一轮舆论潮水,有关方面(不大可能是西安晚报社)这时候觉得有些话说过了头,于是想重新“描描”,于是,因“负面新闻”获罪就变成了因“未现场实地采访”;不准监督政府、不准出负面新闻是“从无”——子虚乌有。为啥不直接说是“别有用心”的“谣言”,追究给“领导”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责任呢——制造这种谣言,岂不是比“未现场实地采访”严重一百倍?

  采访非要“现场实地”?新闻采访重在事实,而非手段。现代信息技术时代,电话、视频、传真、电子邮件采访等等早已是常态;官方媒体报道中经常看见这样的描述:记者致电、被采访人短信告知、被采访官员挂断电话、多个部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难道,这种采访报道都是违规的?那么多的媒体记者都应该停职?

  再看石俊荣记者这篇报道,完全是客观描述,没有半句主观臆断:网页上有一张照片,记者如实转载;慰问活动过程、有关“天价烟”的情况,不是网站信息,就是该县官方人士的原话;一包“天价烟”被他们自己越描越黑,成为不该被放大的公众事件,却迁怒于记者;而监督政府、报道负面的“错误”又拿不上台面,于是就找了一个“未现场实地采访”的“错误”,这是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退一万步,即便是错,又何至于惊动“上级领导”、“半夜停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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