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国际恢复买卖之最新消息
2016-11-08 22:44:00
本公布乃中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之公布(「该等公布」)。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 17 项将本公司列入第二除牌阶段,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到期。本公司呈交切实可行复牌建议之最後期限为第二除牌阶段到期日前最少十个营业日(即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复牌建议」)。
根据联交所向本公司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之信函,联交所上市部认为(其中包括)该复牌建议并不切实可行,决定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 17 项将本公司列入第三除牌阶段(「裁决」)。
本公司不同意该裁决,并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根据上市规则第 2B.06(1)条要求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覆核该裁决。本公司将於取得任何重大进展时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布。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自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