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法》规定,各省份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第三,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现行的污染物当量值表,并按照现行的方法即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
第四,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
具体来说,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环保税定性为地方税
王清指出,现行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管理,改征环保税后,将由税务机关,按照本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增加了执法的规范性、刚性。
“环保税是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很广,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确需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主要有四项:
首先,起草税法实施条例,细化具体政策和征管措施,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
其次,对授权地方决定的事项,包括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的项目数等,由各省(区、市)按法律程序确定和报批;
再者,做好税收征管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税务与环保工作配合机制、调试征税信息系统、交接纳税人资料、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等;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纳税辅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征管工作有序进行。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排污费征收总额为173亿元。“现行的财政体制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环境保护费改税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王建凡说。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环保税在省、市、县三级怎么分配的问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经济部主任葛察忠对 记者分析。
《环保税法》同时提出,鼓励地方上调收取标准,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十倍。
同时,《环保税法》增加了企业减排的税收减免档次。现行排污费制度只规定了一档减排税收减免,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而《环保税法》增设了一档减排税收减免,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对此,王建凡指出,“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了,就可以少缴税,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负担的平转是适当的。”
王毅则认为,环保税收制度应该与之前推行的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制度做好衔接,包括将环保税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统一起来,使不同制度相互结合,产生协同作用。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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