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今日头条

司法体制改革最新消息

大众传播时间:2017-03-05 20:36:24

简介  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上海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一年来,以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

   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上海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一年来,以“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任务为重点,上海明确了顶层设计、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强化责任、依法稳妥、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扎实稳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司法体制改革三个方面的任务之一,也是中央确定上海司改试点的五项改革任务之一。上海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通过改革,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在得到落实,公正高效廉洁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正在形成。比如:四家先行试点法院直接由主审法官、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均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仅为0.1%,院、庭长参与办案数有较大提升。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对此,上海制定了《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第二,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制度及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并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和法官日常考核机制。

  为探索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路径,破解改革难题。上海确定了法官员额配置原则、人员分类定岗的实施原则、人员分类定岗的程序步骤,严格控制员额使用。目前,全市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已经完成考核考试等程序,拟向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上报入额人选,预计首批法官入额比例将控制在26.26%以内(全市非先行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比例将控制在25.89%以内)。通过以上措施和途径,确保法官入额公平公正,确保高素质法官进入法官员额,确保队伍的平稳过渡,确保法官队伍不断层。

  改革后,四家先行试点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效率不高、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上海高院是最高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上海以此契机,坚持贯彻“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树立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理念,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上海高院已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共发布1.4亿条信息,日均访问量近3万人次。12368诉讼服务平台方面,自2014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根据申请提供各类诉讼服务24.75万次。经回访,人民群众对平台人员服务满意率达99%,对处理结果满意率达90%。律师服务平台,自2015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已有1186家律师事务所(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89%),平台访问人数累计达26.8万余人次。

郑重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所得,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