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2015年12月21日公布,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下面一起来看看司法考试最新改革消息吧!
一、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一)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 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二)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 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 值。
(三)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一)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 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 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 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 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职前培训制度
(一)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培训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的保障水平。
(二)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 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 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三)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的预期。
司法考试改革相关小知识:
哪些职业要过“司法考试关”
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的定义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所谓的“特定法律职业”,实施办法对此明确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的表述其实大有不同。这意味着,今后想在上述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也要先过“司考关”才行。
所以,哪些职业有可能“中奖”呢?《意见》也给了提示:“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按照目前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正在进行的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将实行分类管理。从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定义来看,司法辅 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不是法官、检察官,自然也无须参加司法考试;而如果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范围,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乃至人员警察,这些职业与公民、 法人的权利义务均密切相关,将有望被纳入司法考试范围;同时,在公检法系统外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职业,以及在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 服务相关的职业,今后也都有可能需要司法考试的“准入门槛”。
2016司法考试改革报名条件
2015年6月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文件,对关键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改革实施时间该文件上说,所有改革完成时间是
江苏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江苏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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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山西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一)报名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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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广西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一)报名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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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海南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一)报名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
辽宁省司法局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完成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现就我省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