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烟台7月13日讯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确定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发布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及执行时间。2016年度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4976元,下限为1710元,莱阳市等四县市的缴存基数下限为1550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新建商品房为30万元,二手房为20万元,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价值的一定比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新建商品房为30年、二手房为20年。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和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倍数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⑴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 ×12(月)×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⑵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80%;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⑶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40万。
⑷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政策及办理流程
烟台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
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烟台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注意: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六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福山区和开发区);
贷款材料
烟台一手房贷款材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银行信用报告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烟台二手房贷款材料
烟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公积金利率及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利率执行。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5年以上年利率为4.5%。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1、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2、降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贷款还款
1.正常还款方式及规定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发放的次月由借款人按月偿还,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提前还款手续
在贷款第一次扣款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每月1日-19日,借款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提出还款的申请,并于当天到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可分为还清全部贷款和提前部分还款,申请部分还款的,还款金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3.逾期还款
贷款出现逾期后,应先到发放贷款银行办理逾期处理手续,再正常还款。
4.还 清
还清贷款时要及时解除抵押。解除抵押手续由银行办理。解除后要认真检查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记录(房产抵押的解除登记在房产证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