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启动)
2016青海企业退休金最新消息: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启动 。中金网,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西宁市2016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开始,凡西宁市2015年12月底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在西宁市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活费的离休遗属,都被纳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范围。认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分为本地居住和异地居住两种。共涉及企业离退休人员15.68万人。
本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如下:今年对西宁市本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不发放《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1.无管理单位的退休人员,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信息中心将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户籍部门注销户口人员信息库进行数据比对,对注销户口还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暂停养老金支付,待核实清楚后进行处理。2.有管理单位的退休人员,必须到管理单位进行认证,认证方式由管理单位自行规定,要求管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证结果报西宁市社保经办机构。其中,为了让西宁市75周岁以上高龄、重病、孤寡老人等特殊情况的离退休人员少跑路,辖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将会实行上门走访核查。
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如下:1.市社保局信息中心逐步利用公安部门户籍联网信息系统定期查询其户籍状态,对户口注销人员进行停发养老金处理。2.通过发放《异地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书》进行认证。有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认证通知书》由管理单位负责寄送,离退休人员认证完毕,须将《西宁市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书》寄回管理单位。对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亲属到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认证通知书》,也可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下载表格或直接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函领取,按程序认证完后将通知书寄回市社保经办机构。3.对75岁以上高龄的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工作,将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走访认证。
同时,为了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西宁市建立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生存状况调查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的,社保机构将根据冒领、骗取养老金金额情况给予举报人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信息保密。举报电话: 0971-6163655,0971-6164449。
青海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至140元
日前,青海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青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5元基础上增加15元。这是青海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2009年和2011年,青海分别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2014年,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并轨,在制度上更加优化,参保人员得到实惠更多。截至2015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33万人,参保率达到96%,48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悉,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将比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70元)高出70元,有力地增进了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此前,青海曾于2012年、2014年1月和7月各提高了30元、25元、15元养老金标准。
2016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怎样计算?
为了方便退休人员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计算得到,市人社局将公布加发金额计算明细,分别公开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段、各时间段补发月金额、补发月数、月标准补发金额×补发月数(小基数)、历年各阶段小基数合计(该金额将与退休人员存折上显示的数字一致)。明细计算过程需于下周一才能查询和打印,可通过如下几个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登录市人社局的门户网页进行查询和打印;
各社区经办机构前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街镇基层服务平台进行打印;
若存在显示数额与50号文计算结果不一致,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页政民互动频道反映,或通过各级设备经办机构信访部门咨询、反映。
案例1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3个月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200×38%+565.57×10%×38%
=97.49元
市50号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调整增加为97.49×(1+5%)=102.36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100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由于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2841.47元。
案例2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
=800×59%+1122.01×11%×59%
=544.82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9.82+9.82×(1+5%)×12+9.82×(1+5%)(1+5%)×11=252.67元。
这两个案例缴费年限同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领取的退休金没有参加市8号文的“倒挂”补发,这次的给她补上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后退休,已经享受过8号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号文只是再次补发。
案例3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缴费年限30年
=600×61%+1016.51×14%×61%
=452.81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低于市8号文,而按8号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贴=535-452.81=82.19元
此种情况即为未收到补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