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延迟退休方案的基础之上,个人比较同意人社部部长提的几个原则,比如小步慢走,因为退休年龄调整涉及到人们切身利益,而且涉及范围非常的广,所以一定要小步慢走早做规划,对逐步实施留出一个更多时间和空间,这个时间的跨度至少要包括等待期和调整期,你确定实施之前要有过渡期,让一些处于退休年龄边缘上的人有一个再选择机会。
比如美国1983年就提出上调退休年龄,但是到2022年落实,前后有40年的跨度上调退休年龄。日本1994年提出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整个过程花了将近30年,我想中国退休年龄延迟需要去小步慢走。这样退休年龄的调整政策安排越早,退休者的利益受到影响就会越小,也会减少一些误解,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相反如果你安排的越晚,调整过程就会仓促,就会有很多震荡效应。
另外要区别对待,新的退休年龄确定应该最大程度上兼顾到退休者利益,比方有一些特殊的劳动者群体,他们从事比较危险的职业,他们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可能是比较繁重体力劳动。这样的话,我们还是需要有一些特殊退休年龄的政策,不能是一刀切,要对有些群体要做一些区别对待,对待的原则主要是兼顾这部分群体实际情况、兼顾退休者的利益。
另外到底延迟的幅度有多大,这在起步阶段应该非常谨慎,之前有一个讨论,如果延迟退休对于新生代就业会不会有冲击,对部分群体会不会带来一些就业压力,我们要充分的考虑延迟退休给部分群体可能造成的一些显著的负面效应,所以延迟退休的幅度的确定应该非常谨慎。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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