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报道6月17日消息,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湾著名艺人吴宗宪卷入上市公司虚假交易案二审维持原判,因“假交易、真借贷”罪名被判1年10个月、缓行3年,罚款300万新台币。
吴宗宪涉掏空联名行动科技案二审落锤 维持原判缓行3年
台湾高院日前二审上市公司“联名行动科技被掏空”案,对于涉案的艺人吴宗宪,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即判吴宗宪1年10月、缓刑3年,罚款300万新台币。
有着“台湾综艺天王”之称的吴宗宪当年卷入“掏空联明行动科技”案,触“犯证券交易法”,台北地方法院2013年时宣判,吴宗宪因认罪,获得缓刑机会,被判1年10个月、缓刑3年,条件是缴纳300万元罚款,吴宗宪后来并未上诉。
当年联明行动科技董事长许丰扬与前妻杨咏泣、友人刘警宏、王明松等11人,多次以非常规交易、虚伪交易、虚伪股权投资等方法,掏空联明资产2亿多新台币,许丰扬是吴宗宪的好朋友,2人被控“假交易、真借贷”掏空联明资产,明知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的产能不足,仍合谋签订1亿8000万新台币的採购合约,由联明向阿尔发购买60万片LED(发光二极管),联明开出4张共6000万新台币的本票做为头款,2人再分别拿本票去向民间贷款,套现6000万新台币现金。
其中2000万由许丰扬换现独吞,吴宗宪则拿其余4000万新台币的本票,向杨姓金主“票贴”借款4000万现金,却未将钱购买原料製造LED交货,等到本票到期,吴宗宪返回2750万新台币给联明,其余1250万挪为私用,拿去还先前周转时借的钱,用新债还旧债;两人之后再取消交易,制造买卖不成的假象。
当年许丰扬被判刑4年半、杨咏泣6年、刘警宏5年、王明松4年,另有5人和吴宗宪一样认罪获得缓刑3年。
一审判决宣判时,吴宗宪曾在自己微博发表声明,内容提到:“宗宪一生在艺能界30余年只懂得为大家表演,奉献青春岁月只为博君一灿(粲)!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无端的牵连,感到万分的无奈,我一辈子从未经手财务,又怎么会去做出有损名节的勾当!?”(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