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7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顺应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趋势,依托自身在石墨烯新材料领域的研究基础与人才、技术优势,积极拓展石墨烯在光电显示、新能源及其他领域的产业应用。近日,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碳源汇谷”)与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泰州产业园管委会”)签订了《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就上海碳源汇谷在泰州新能源产业园区投资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达成意向。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
2、建设主体:上海碳源汇谷在泰州产业园管委会辖区内独资注册江苏碳源汇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作为本项目的建设主体。
3、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3吨低成本高品质单层石墨烯生产线一条,年产300吨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线各一条;二期建设年产1.5亿Wh的动力电池电芯及pack生产厂。
4、建设周期:2016年下半年动工建设一期生产线,建设周期12个月。
5、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2.5亿元人民币。
6、项目资金
7、项目用地:为大力发展泰州新能源产业,泰州产业园管委会依法提供位于泰州产业园管委会辖区工业项目集中区内约170亩的工业集中用地作为项目用地(东至瑞宽纺织,西至明星集团,北至世纪大道,南至规划红线,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为:挂牌。
8、项目公司优惠政策:泰州产业园管委会加强对项目公司在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申报上的引导,帮助项目公司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及专项扶持资金。
三、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石墨烯基锂电池的核心特点是该产品可满足10 C(C表示电池充放电时电流大小的比率即倍率)条件下的快速充放电,即在6分钟内可充满或放空电池。此外,该产品还具有优异的循环性能(长循环寿命3500次以上)和高低温性能(-30~80℃)。石墨烯基锂电池能够显著缩短电池的充放电时间,延长电池使用寿命、提升电池容量,如果未来将该电池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以大大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续航能力,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起到促进作用。
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是公司首个由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石墨烯项目,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项目公司落户泰州,可以充分利用泰州产业园管委会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泰州共同分享未来石墨烯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助于公司加速石墨烯产业的战略布局,壮大公司石墨烯产业的整体实力。
由于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还需要经过12个月的建设周期,产品尚需必要的认证,且产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将取决于市场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以及未来公司对市场的开拓进展等诸多因素,近期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碳源汇谷与泰州产业园管委会签订的《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7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交通大学成立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源汇谷”)近日与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签署了关于成立“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的协议。
公司、上海交大、碳源汇谷三方确定在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防腐涂层、热管理涂层及其他国家支持的产业领域,就石墨烯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和石墨烯技术产学研平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学院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张杰
住 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科研团队:上海交大“郭守武教授课题组”为核心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原则
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学校的科研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升东旭光电及子公司碳源汇谷石墨烯产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三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企业与学校的全面技术合作,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
(二) 合作研发任务与目标
1、三方共建“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中心建于上海交通大学,中心主任由上海交通大学郭守武教授担任);
2、石墨烯基储能(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关键材料与器件的研制;
3、石墨烯基防腐涂层材料的研制;
4、上海交大协助公司及碳源汇谷建设新型石墨烯材料研发生产的人才团队;
5、联合申请与承担各级政府的科技计划项目;
6、学术、技术、分析测试、实验、咨询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合作研发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项目,三方可适时根据石墨烯材料和光电显示、动力电池等产业的市场产品、技术发展趋势进行调整。
(三)合作方式
1、三方共同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其中上海交大技术力量以“郭守武教授课题组”为核心),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联合研发并开展相关技术研发成果的转化工作。
2、三方以拟共建的“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为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孵化器,利用公司及碳源汇谷的产业基地和设施,对上海交大相对成熟的石墨烯科研成果择优进行二次开发,使之成为可应用于企业产业化生产的科技成果。
(四)合作经费
合作期内,碳源汇谷在本协议框架下向上海交大提供固定研发经费,累计总额1000万元,合作期内按年拨付,每年200万元,连续拨付五年。该费用专供上海交大“郭守武教授课题组”准备及开展本协议项下相关技术研究之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经费使用及管理方式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横向课题经费进行管理。
(五)知识产权
三方合作期间,上海交大“郭守武教授课题组”基于“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碳源汇谷排他性享有(东旭光电可有偿使用),可以以技术秘密的形式处理,也可以以碳源汇谷为专利权人,上海交大“郭守武教授课题组”实际完成人员为专利发明人申报专利。专利申报成功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三方合作期间),专利权人转让该专利权或经专利权人同意或授权,其他人(指碳源汇谷以外)实施该专利制造、使用、销售、出口其专利产品所得利益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在三方合作期限内,上海交大“郭守武教授课题组”承诺不再与第三方签订涉及本项目技术内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六)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上海交大共同设立的“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上海交大在石墨烯新材料领域的人才、技术优势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开展石墨烯新材料在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防腐涂层、热管理涂层及其他国家支持的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将高校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产学双赢。
各项科研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都需要与需求企业进行搭配和嫁接,需要经过生产企业的有效转化,需要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因此公司与上海交大共同设立的“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协议涉及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的《关于成立“东旭光电-上海交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的协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7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凯途能源等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近日与美国凯途能源有限公司(K2 Energy Solutions,Inc.)(以下简称“K2公司”)、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乾运高科”)、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航新能源”)、伟芝延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芝延电子科技”)、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航”)和江苏环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环绿”)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公司与K2公司、青岛乾运高科、合肥中航新能源、伟芝延电子科技、江苏智航和江苏环绿友好协商,就石墨烯应用研发、石墨烯在动力电池、动力锂电池、小型动力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应用和信息交流、市场开拓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并达成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K2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美国凯途能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2 Energy Solutions,Inc.
住所:美国内华达州亨德森
K2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美国内华达州的亨德森,致力于开发、设计和制造用于电动汽车、医疗、军事、航空航天、能源存储及其它工业产品的基于磷酸铁锂(LFP)技术的大功率、大能量电池和电池系统。自创建以来,凯途就拥有了强大的核心技术及客观的市场,使凯途在电池生产领域成为领军企业。
公司与K2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青岛乾运高科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70200753785770E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丰园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孙琦
注册资本:3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及动力电池、电池充电器、测试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传感器、建筑新材料;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乾运高科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科技密集型企业,拥有年产11000吨锂电正极材料的生产规模,其中:锰酸锂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产销量连续三年全国第一。镍钴锰酸锂产品被认定为国家战略性新产品。
公司与青岛乾运高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肥中航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40100394492588N
注册资本:29032.717万元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明
经营范围:纯电动车及零配件的生产制造、研发、销售;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生产制造、研发、系统集成、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除外);汽车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中航新能源是一家由中航工业合肥昌河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浩荣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在国内纯电动客车及专用车(纯电动物流车、清洁车)领域占据重要地位。2015年7月,合肥中航新能源全资控股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目前除继续推进原有业务外,正积极筹建江西赣州汽车产业基地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年产20万辆纯电动汽车生产线、20亿AH动力锂电池,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
公司与合肥中航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4、伟芝延电子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伟芝延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1120576467269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一层C1139室
法定代表人:张从本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机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体育用品、交通器材、自动化设备、电动车、健身器材、运动器材、玩具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伟芝延电子科技是一家集电动滑板车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公司,是国内电动滑板车的技术领导者、潮流的引导者和世界最轻滑板车(3.5kg)的开发者,致力于为青少年和儿童打造更智趣、更运动、更时尚的智能滑板。
公司与伟芝延电子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5-1、江苏智航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21200598630380K
注册资本:7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龙园路213号5幢
法定代表人:周安平
经营范围:锂电池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智航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电池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覆盖锂电池、电池组等产业链上的各重要环节。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与中国科学院及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多方面的联合研发与技术合作,已经形成一套新颖的制作方法,目前产品的各项性能及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并已形成日产动力型18650电池55万支的生产能力,年产值突破10亿元。
公司与江苏智航不存在关联关系。
5-2、江苏环绿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苏环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21200MA1MFHL27E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东兴南路18号1幢212室
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环绿是由江苏智航联合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恒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环绿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致力于新能源车辆的研发与创新,车型涵盖城市客厢/货箱物流车、城市环卫作业车、城市观光车等系列。
公司与江苏环绿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为充分利用公司和k2公司在石墨烯产业应用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利用青岛乾运高科在石墨烯产业应用和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利用合肥中航新能源在动力锂电池和纯电动汽车方面的技术和渠道优势;利用伟芝延电子科技在石墨烯锂电池产业应用和电动滑板车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利用江苏智航和江苏环绿在石墨烯产业应用和动力电池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公司与上述合作方同意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在动力电池、动力锂电池、小型动力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等领域的应用发展和市场推广,推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合作原则
合作各方的合作原则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发展”。
(三)合作内容
1、研发合作。
公司与K2公司将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在动力电池的应用,力争在K2公司现有大倍率放电和高能量密度电池基础上实现更大倍率和更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的突破。
公司与青岛乾运高科组建“石墨烯锂电池正极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石墨烯正极材料研究院”)。双方同意共同组建石墨烯正极材料研究院,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正极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
公司与合肥中航新能源组建“石墨烯动力电池研究院”。双方同意在合肥中航新能源所在地组建石墨烯动力电池研究院,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包括三元、聚合物和磷酸铁锂)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
公司与伟芝延电子科技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小型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在小型动力电池的应用。
公司与江苏智航、江苏环绿共同组建“石墨烯动力电池研究院”,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在动力电池的应用。
2、产业应用和成果转化。
K2公司依托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的产业优势和市场渠道,与公司共同协商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相关石墨烯电池材料及石墨烯动力电池组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K2公司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
青岛乾运高科依托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优势和市场渠道,与公司共同协商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正极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相关石墨烯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青岛乾运高科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东旭光电石墨烯产品。
合肥中航新能源依托动力锂电池和电动汽车产业优势和市场渠道,与公司共同协商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相关石墨烯锂电池材料及石墨烯动力锂电池组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合肥中航新能源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基于公司或石墨烯动力电池研究院石墨烯应用技术所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动力锂电池产品,协调并督促合肥中航新能源业务体系内的动力锂电池模组供货商优先采购基于公司或石墨烯动力电池研究院石墨烯应用技术所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动力锂电池产品。
伟芝延电子科技依托电动滑板车的产业优势和市场渠道,与公司共同协商东旭光电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小型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石墨烯动力电池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伟芝延电子科技承诺持续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快充型18650电池。公司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给予伟芝延电子科技最优惠价格。
江苏智航依托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的产业优势和市场渠道,与公司共同协商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相关石墨烯电池材料及石墨烯动力电池组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江苏智航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江苏环绿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江苏智航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动力电池。
3、生产线投资合作。
条件成熟时,双方商议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依托公司的石墨烯技术成果建设新型石墨烯动力电池生产线,向新能源市场提供新型石墨烯基动力电池,实现石墨烯电池技术的产业化,加快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
条件成熟时,公司与青岛乾运高科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依托东旭光电的石墨烯技术成果建设新型石墨烯正极材料生产线,向新能源电池市场提供石墨烯基正极材料,通过改性实现锂电池技术的提升,加快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
条件成熟时,公司与合肥中航新能源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依托公司的石墨烯技术和双方的研发成果建设新型石墨烯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向新能源汽车市场提供新型的石墨烯动力锂电池,实现石墨烯锂电池技术的产业化,加快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
条件成熟时,公司与江苏智航、江苏环绿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依托公司的石墨烯技术成果建设新型石墨烯动力电池生产线,向新能源市场提供新型石墨烯基动力电池,实现石墨烯电池技术的产业化,加快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
4、产业信息交流。
公司与协议对方将分别在涉及合作范围内的各项技术、产业、市场和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予以充分交流,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同意共同在新材料、碳纳米、新能源等领域举办论坛,成立协会或联盟,共同推进石墨烯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四)合作机制
公司与合作方各自指定联系人,并成立工作组,代表合作双方确定工作目标和信息交流,并积极推进双方合作和本协议目标的实现。合作双方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对方关切及发展动态,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并就合作领域内的成熟项目和企业信息进行交流。
协议各方同意以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及保密协议。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美国凯途能源有限公司(K2 Energy Solutions,Inc.)、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伟芝延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环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利用合作方在石墨烯产业应用以及石墨烯在动力电池、动力锂电池、小型动力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等领域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生产销售和资源优势,加速石墨烯动力电池的应用和市场推广,进一步加速公司在石墨烯材料市场化应用方面的进程,有利于公司拓展新市场,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战略合作协议是意向性协议,公司将根据与合作方未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