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公示公告
自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时起,我会在新华网、中国记协网(中华新闻传媒网)公示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关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规定,本次公示截至7月3日中午12时结束。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评议、举报意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核查举报性意见,并将评议性意见提交中国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参考。
评选工作结束后,评奖办公室还将在新华网、中国记协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上公示评选结果,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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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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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项初评报送单位和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新闻教研机构: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会将于2015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014年12月23日印发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记协发[2014]1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2015年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就2015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答记者问
2015年1月,中国记协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报送通知》、《评选办法》,可从中国记协网下载),启动了今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近日,本网记者就评选工作中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近年来,评奖办公室每年都要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修改,今年的主要修改内容是什么?对大家推荐作品参评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央有关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当前新闻宣传工作实际以及新闻界的意见,今年评奖办公室对《评选办法》主要作了三项修改。一是把媒体融合报道和新媒体应用情况纳入对获奖作品的评价标准。大家要在申报材料中就应用情况作出说明,以便评委综合评价。二是首次将新闻评奖与媒体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行为挂钩。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三是进一步细化对获奖作品差错情况的规定。在总结去年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使用成语不规范、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得获一等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不佳,原则上不得获一等奖。【详细】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一、评奖宗旨
开展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新闻规律,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我国新闻界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