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获准设立33家证券营业部
中证网讯 东方证券(600958)7月18日晚间公告表示,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33 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公司获准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珠海市,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常州市、扬州市、常熟市,山东省青岛市、淄博市,浙江省绍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河南省洛阳市、许昌市,河北省唐山市,湖南省岳阳市,湖北省宜昌市,吉林市长春市,辽宁省大连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山西省太原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成都市各设立1 家证券营业部。
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均为B 型。公司将依法完成筹建,并按要求办理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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