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尹平平
今年3月,复旦大学的一次知识产权交易,引发关注:该校生命科学学院研发的IDO抑制剂——一款针对癌症和阿尔茨海默症等疾病的潜在药物分子——以累计不超过6500万美元的“天价”,有偿许可给美国HUYA(沪亚)公司。
对于这次校企间的合作,舆论的质疑声却远超喝彩:我们国家好不容易自主研发出来的“抗癌药”(其实远未成药),为什么要卖给美国?中国的企业,难道就没有能力“接盘”吗?
这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像复旦IDO抑制剂这样,需要与企业合作进行转化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很多科研机构中都存在。然而,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应用和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在我国却并不平坦。虽然《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修订已将近一年,但是很多问题都还在亟待解决的路上。
相应的各个环节都有提升空间:比如科研人员长期置身象牙塔,对市场陌生又畏惧;再比如,协助科研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机构缺乏支持,并且人才稀缺;还比如,提供转化服务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与部分企业的合作经历也令科研工作者们寒心。企业对尝试创新成果的态度相当谨慎:民营企业风险承担能力有限,国有企业又担心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导致一些创新成果有价无市;与此同时,一些并没有什么应用价值,仅作为科研“下脚料”的“垃圾专利”却因能滥竽充数作为考核指标或评判“高科技企业”标准,而受到追捧。
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是我们的既定国策。科技创新,最终要体现在促进经济发展上,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创新驱动的“最后一公里”。如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到位,必然阻滞科技成果转化。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出现的上述现象,记者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调查研究,深入挖掘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升背后的问题根源,以及政策需求,相关系列报道本报今起连续三天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