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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民警用心 人民群众暖心

大众传播时间:2017-02-21 12:36:58

简介  陕西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户籍室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严谨求实、便民高效的工作准则,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贴心为民服务,将...

陕西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户籍室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严谨求实、便民高效的工作准则,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贴心为民服务,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诺言真正落在实处。

近日,辖区群众周某某来户籍室反映:他是凤鸣镇庵里村人,2006年10月18日在凤鸣镇孝陵街道调节库附近捡到一女弃婴,因其本人长年在外打工,孩子交由他母亲抚养,孩子的户口一直没有办理。现如今,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他多次向村组、镇政府及民政部门反映寻求解决,但因其不符合办理《收养证》的条件,孩子的户口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向户籍室民警求助。

户籍民警李燕耐心细致地倾听周某某的反映,并进行了详细记录。在安抚好周某某后,及时向所领导汇报了周某某反映的情况。针对周某某的情况,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户籍民警李燕及时与庵里村村委会沟通核实情况并下村调查。经户籍民警多次走村入户调查、制作询问笔录、采集DNA信息等,及时核实了周某某当年捡拾弃婴并抚养的事实。同时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户籍民警将办户所需手续当场告知周某某,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捡拾婴儿情况说明》。最终,在户籍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之下,为周某某的孩子办好了户口。

当户籍民警将孩子的户口本交到了周某某的手里时,他激动的说:“我的孩子终于有户口了,太谢谢你们了!人民警察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暖心啊!”。

在此,户籍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为确保每位无户口人员依法拥有一个常住户口,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社会权益,从即日起,陕西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百日专项行动”。如果您身边有各种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请转告其尽快到常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备,公安机关将分类汇总上报、逐一逐人按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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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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