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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无锡市政府第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大众传播时间:2016-07-08 21:45:20

简介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无锡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市政府于2016年4月22日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

  2016年度市政府第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09:30

  地 点:市民中心2号楼3楼新闻发布中心

  本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王建军副主任

  出席领导:市农委赵中兴副主任、市住建局朱秋荣副局长、市政园林局张剑副局长

2016年度无锡市政府第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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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无锡市政府第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的新闻发布稿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各位新闻记者:上午好!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无锡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市政府于2016年4月22日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锡政发[2016]80号),现就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制定此《意见》的背景及必要性

  1、意见制定的背景。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等手段,推动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专门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出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多次强调: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重点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三个方面带好头、领好向。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精神,多次召开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有关诉求和意见,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安排。

  2、意见制定的必要性。目前我市共有家庭农场6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639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6家,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537亿元,带动农户83万户。其中:年销售超10亿的龙头企业有5家,其中4家是流通企业,唯一的制造业企业是央企中粮麦芽(江阴)有限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达10.48亿元,龙头企业中缺少像徐州维维、南京雨润、盐城悦达这样叫得响的“强龙”。其次申请认定农业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也在降低,其原因在于被认定后,难以享受到实质性的扶持优惠政策。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归属市委农办管理,农业龙头企业归属市农委管理,这些分散的管理造成了有限的财政资金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这些都需要在市级层面出台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集中财政资金,优先培育和扶持有一定实力、带动力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对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行阐述。一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以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体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明确六大工作重点。通过培育和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的桥梁作用,构建多类型的农村产业融合方式,以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从财政支持、金融信贷、税收优惠、人才支撑、土地利用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政策举措。在落实好已有的扶持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整合我市现有的政策,形成合力。同时,创新了一些新的扶持政策,如整合设立市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励,进一步完善“惠农贷”和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机制等。四是进一步明确组织、服务、运营监测等各类保障措施。通过这些组织保障措施,进一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建立农业产业新业态。在现有的融合发展模式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延伸农业产业链,加深产业融合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附加值。在相对薄弱的农牧结合、循环农业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挖掘,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尽快补足短板。(二)切实加大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优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产业融合发展。(三)大力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产业体系。(四)精心做美休闲农业。以“以农为本、农旅结合”为方针,提升基础设施,加快品牌培育,强化公共服务,规范经营管理,打造一批农业旅游精品项目。(五)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现有订单农业模式,规范合同内容,严格合同管理,探索龙头企业与普通农民签订保护价合同的模式,帮助龙头企业与基地开展股份制合作,让农民在产加销各个环节都能分享利益,得到实惠。

  以上发布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新闻记者批评批正。谢谢!

  《无锡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新闻发布会材料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2日)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改贷款政策性融资力度,降低政府棚改融资成本,根据国家及我省政策精神,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无锡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现将该《办法》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政策背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把它作为“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提供利率低、期限长的政策性贷款,来支持各地棚户区改造。

  2015年6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明确要求各地加大棚改力度,创新融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市、县政府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协议要求及时向提供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拨付资金,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要。财政部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中,也明确了财政资金支持棚改,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银行等政策性贷款,都将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模式进行放款。

  省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2月15日印发了《江苏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30号)(以下简称《省办法》),要求各地根据通知,抓紧制定本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及我省的政策要求,我市经过多方调研,多次讨论研究,于5月17日制定出台了《无锡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今后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融资都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

  二、内容要点

  《办法》以《省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七章,二十五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办法》的立法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基本定义,各级部门职责。

  第二章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市、区人民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授权各级住建部门作为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则相对宽泛,具备规定条件的机构都可以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四章分别明确了购买内容,将棚改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及基本流程。

  第五章为预算及财务管理,明确购买主体根据年度棚改计划,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章为绩效和监督管理,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进行绩效评价,加强承接主体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时间和适用范围,江阴、宜兴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棚改购买主体和融资平台

  2015年底前,全国各地棚改项目,都是采用“统借统贷”模式向国开行申请贷款,即省、市级各设立一个统一的融资平台,统一申请贷款。按照国家新的政策精神,2016年起,各地棚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模式,因此各地不再要求设立统一的融资平台。

  根据《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中村、旧住宅区、危旧房整治改造和拆迁超期安置整治专项行动等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14〕74号),各区政府是危旧房改造的责任主体,组建改造投融资平台。因此,《办法》明确各区政府是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授权区棚改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具体开展棚改购买服务。另外,如果涉及到市级工程的,由市政府授权市级棚改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开展棚改购买服务。

  (二)关于将棚改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年度预算

  由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新增的政府采购内容,市财政部门将棚户区改造,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同时,财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将棚户区改造支出,列入政府支出预算。

  (三)关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基本流程

  《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棚改项目申请政策性贷款融资。基本流程:(一)购买主体确定年度棚改计划,该计划要列入国家和省棚改年度项目库,获得省住建厅项目确认函;(二)购买主体对棚改项目进行费用测算,并报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三)购买主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接主体,和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四)承接主体按照购买服务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计划。

  四、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开始,我市的新增棚改项目融资都将按照《办法》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目前,我市惠山区的一个棚改项目正在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对接,申请棚改政策性贷款,预计额度3个亿左右。我市滨湖区山水城、梁溪区食品科技园等棚改项目也都在和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争取棚改政策性贷款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推进力度,加大棚改贷款申请和使用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低洼地区居住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水平!

  谢谢大家!

  《无锡市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新闻发布稿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16年6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6年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了《无锡市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5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下达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79号文),下面就方案实施的相关情况给各位做简要通报。

  一、《方案》内容要点及亮点

  《方案》按照“属地负责、综合整治、协调推进、确保达标”的工作原则,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科学治理路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方案》以“消除市区黑臭水体”为核心,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计划用5年时间对市区排查出的38条黑臭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确保到2020年底前,我市市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实现市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

  其中前胡村浜、张巷浜、芦村河、北庄河、庙东浜、创业河等6条河道被列入2016年整治计划,同时也是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程。

  《方案》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强调了综合治理的体制保障。强化“一方牵头、多方共抓”的机制保障,形成市政园林局牵头,各区政府具体实施,水利、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格局。

  2.强调了综合治理的技术保障。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等科学治理的技术路径,采用“一河一策”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黑臭水体长期以来“问题在水中,根子在岸上”的根本性问题。

  3.强调了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方案明确对于已经完成整治的水体,要加强水质的定期检测,确保长效管理资金到位,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监管机制和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二、实施情况

  《方案》正式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对照工作方案中各自职责推进具体工作。目前,各区黑臭水体调查摸底基本结束,基本完成一河一策方案制定。

  作为试点工程。芦村河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已经完成方案设计,并进场施工,已经完成全部工程的80%左右,累计清淤长度2700米,清淤约2.5万方,清理垃圾3750方,修复驳岸90米、栏杆100米;封堵市政排污溢流口1个,整治雨污混排问题6处,完成莫巷地块截污工程、正在实施许湾里及新联家园丁巷地块截污工程;累计拆临拆违27户计760平方米,力争到6月底基本完成整治工程。

  三、重点需要解决的困难

  1、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虽然已经全面开展,但是作为系统工程,整体整治进度还稍显滞后。由于涉及到沿线污染源控制、水体的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工程,工程难度大。时间跨度长,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整治进度。

  2、要重点解决黑臭水体整治中的技术难点,尤其针对断头浜、支浜等水体,要优化整治方案,加大调水活水措施,提升河道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要加大舆论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关心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积极意义,不仅在建设阶段支持整治工作,更重要在长效管理阶段爱护整治成果,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快组织《无锡市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要高度重视整治方案的编制和论证,选用技术力量强的综合性设计单位,对全市黑臭水体的周边水系、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整治方案,为整体方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力量的投入,选派懂建设懂技术的人员或者聘用第三方机构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各区作为黑臭水体整治的第一责任单位,要明确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统筹协调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明确统一的实施主体,杜绝以前河道整治中各自为政的局面。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从根本上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是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局将立足自身,同时联动各地、各部门,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不懈努力。

  答记者问

  问题一:《意见》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制定上有哪些亮点?

  答:文件从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收和规费优惠政策、创新金融服务“三农”、完善土地利用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政策新举措。一是财政支持上,从2016年起至2020年整合新增了市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每年安排2000万元)。二是金融服务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订单农户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并进一步完善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机制,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和流程,逐步减轻融资成本,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作用。三是土地利用上,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农地农用、耕作层不破坏的前提下,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加快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问题二:我市农业和二三产业该如何融合?

  答: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是简单的把涉农的工业和服务业搬到农村。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统筹规划、有序的调整农村产业布局,促使农业和二三产业融合,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的结合。我市引导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是要把传统分散的小农生产经营转变为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关键是要将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入农业,用现代理念引领农业,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因此我市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立足于农业农村,通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式加快建立我市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加快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拓展农业的各种功能,把农村山水秀丽的自然环境美和高效生态农业的田园风光美集成有机结合,把村庄环境整治和发展农村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有机结合,促进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系统稳定、产业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问题三:请介绍一下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的资金保障工作

  答: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采取市、区共担方式筹措本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其中,锡山区、惠山区、新吴区自筹整治资金;滨湖区区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整治资金;梁溪区区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按照3:7的比例分担整治资金。市、区分别对应各自承担部分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作出专项安排。

  目前,正在编制《黑臭水体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问题四: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模式是什么?

  答:一、范围扩大,从国土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二、我市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充分尊重民意,现在所有的棚改都要预先征求被征收居民的意见,改变以往的先拆迁后征求意见的模式,将征收方案、补偿方式充分公开征求意见,原则上达到90%、有些地块达到95%以上同意意见后,再启动。在改造过程中,采用市场化评估,做到阳光透明,完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推行货币化安置。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缩短被征收居民在外过度时间,去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实施意见》,鼓励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通知》明确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原则,在消化现有存量安置房源的基础上,引导被征收人通过市场途径购房,构建以市场化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安置体系。四、今天新闻发布的新模式,由社会化机构来改造,由政府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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