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今日头条

各地念好“发管护”三字经 让公益广告为城市文明增色

大众传播时间:2016-07-08 23:38:21

简介  各地念好“发管护”三字经 让公益广告为城市文明增色...

公益广告是一盏明灯,体现着一座城市的精气神儿,是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规范公益广告管理,让公益广告更好的发挥作用,各地从组织建设、发布管理、后期维护等方面积极作为,以精益求精的标准对待公益广告的设计与布置,不断发挥公益广告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各地念好“发管护”三字经 让公益广告为城市文明增色

成都创作公益广告宣传市民文明公约

    成都市文明办组建公益广告工作室

从2015年年底开始,成都市文明办先后支持或组建了包括四川日报社、成都市文联、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等创作机构在内的10个公益广告创作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都不断地创作出公益广告作品。每两个月,成都市文明办便会组织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一次评选工作,被选中的优秀作品将会被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库中最终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与市民见面。

  这些公益广告取材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个方面,涉及身边好人、文明交通、文明就餐、勤劳节俭、诚信经营等多项内容,从尽可能多的角度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方面面。据成都市文明办创建处的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成都市文明办还打算与个体艺术家及艺术学校合作,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广告的创作之中。 >>详细

    南宁发布《2016年度南宁市公益广告创作和发布指南》

根据中央文明办和自治区文明办有关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参考外地做法,结合南宁实际,南宁市文明委出台了《2016年度南宁市公益广告创作和发布指南》,近日南宁文明网及“文明南宁”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和发布提供指导。

《创作和发布指南》明确了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要求各创作单位和设计人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创作公益广告并向市文明办投稿,请各类媒体媒介主管部门在各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安排相关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 >>详细

    东莞市委宣传部与公司签订公益广告发布协议

1月27日,东莞地铁文明建设暨公益广告签约启航仪式”在轨道交通2号线鸿福路站举行。东莞市委宣传部与东莞轨道交通公司签订了地铁公益广告发布协议。东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新潮表示,地铁要成为文明创建的新阵地,城市形象传播新窗口。

  记者在轨道交通2号线鸿福路站地下站台进站口看到,高2米,长9米的瓷砖公益宣传画“活力东莞”十分惹人注目,这种大型公益宣传画,在西平站、鸿福路站、虎门站、东莞站四个主要地铁站口都占据了最显著位置,而地铁内的公益公告,将会越来越多。东莞轨道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积极作用,在地铁这一重要城市窗口营造浓郁的公益宣传氛围,树立文明东莞城市形象,经东莞市委宣传部和东莞轨道交通公司协商,市轨道公司免费提供2号线全线灯箱媒体总量的5%和视讯媒体播出总量的5%,交由市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全部用于公益广告发布用途。>>详细

    遂宁建立公益广告日常维护志愿者队伍

近年来,遂宁市在创建过程中,坚持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作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育人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公益广告宣传“四个三”创新做法受到中宣部领导肯定批示,遂宁市被选为全国首批公益广告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思路,提升宣传实效,在全社会培育起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持续推动遂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遂宁市围绕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打造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志愿者队伍,确保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开展有序。针对户外公益广告损坏分散不易发现的特点,建立了由城管、交警、环卫、广告制作公司和各级各类志愿者1000余人组成的公益广告日常巡查维护队伍,并在全市主要媒体成立曝光台,即时收集公益广告损坏信息,确保公益广告损坏立即发现、立即整改。>>详细

    白银市坚持公益广告宣传月报制、定期督查制

2015年以来,白银市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注重安排部署、注重统筹规划、注重平台拓展、注重典型引领、注重督促检查,努力在实现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上下功夫,力争做到所有宣传平台有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所有宣传载体有公益广告刊发规划,所有公益广告宣传符合布设要求,切实做到了公益广告宣传价值导向鲜明有力,广告作品丰富多彩,产生了传播力强、影响力大、覆盖面广、氛围浓厚,达到了教育受众、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的良好社会效应。

在公益广告宣传方面,白银市文明委一贯高度重视,坚持公益广告宣传月报制、定期督查制,对公益广告完不成或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利用新闻媒体、“两报一令一办法”(简报、通报、督办令、问责办法)、平时考核等手段,督促检查各单位公益广告宣传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敦促各单位整改提升;并将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畴,有效保证了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对公益广告宣传任务的落实。>>详细

    徐州要求公益广告刊播最低不少于20%的比例

为有效传播公益信息,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文化传播、舆论导向、氛围营造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徐州市城管局日前对创建公益广告的发布进行细化,做到有方案计划、有工作目标、有检查指导,确保创建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目光所及区域最低不少于20%的比例、建筑围挡最低不少于30%的比例。

据了解,按照“属地负责制”的要求,此次刊载发布创建公益广告,由全市16个单位牵头负责,由所在区、主管单位、行业统一扎口组织、指导、协调公益广告发布工作,确保公益广告发布达标。>>详细

郑重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所得,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