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不良信用记录仍没有清除
陈先生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陈先生说,谁知今年6月底他想贷款另买一部车,结果又碰壁。车行回复信用审核没通过。此时他记起2012年的事情,“不良信用记录,一定没有清除”。
陈先生查询自己个人信用报告,名下涉事银行信用卡呆账仍没有消除。陈先生致电涉事银行客服。客服回访提到当时办理信用卡记录,卡上留了两个联系人,一是陈先生的妹妹,一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我之前办理过信用卡,联系人也写过我妹妹。”陈先生说,自己目前身份证有效期限是2008年2月19日开始,换新身份证系因旧身份证到期。而个人征信记录显示,有呆账的信用卡系2008年11月20日办理,照理到期身份证不能办卡。
陈先生说,2009年-2010年坐公交车时,丢失过身份证,但办卡时间为20 0 8年,不可能有人冒用自己丢失身份证办卡,“会不会办卡时候,有人拿到我这些资料,再去办信用卡?”
客服回访完毕,陈先生7月1日又跑到该银行天河北路分行。陈先生说,当时得到的答复是需要查询以前备案记录,要一定时间,他很着急,“我还要买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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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南都记者浏览网上新闻发现,各地类似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导致卡透支或信用受损的新闻层出不穷。业内人士表示,反映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的情况主要集中在2005年-2008年这段办卡时间,因当时正是信用卡推出初期,各大银行为抢占市场,在发卡程序上存在一些风险管控问题,甚至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办卡,没有相应回访,审核不严。现在,办卡需要严格审核机制,基本不会出现冒用身份信息办卡问题。
他提醒,为了应对身份信息被冒用办卡,可以经常上网查询自己征信报告。若发现自己被冒用信息办卡,可以联系办卡银行上报予以消除。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丢失后一定要及时挂失,身份证复印件最好要标注出特殊用途,并声明“再次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