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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门办案去”

大众传播时间:2017-03-05 20:38:27

简介  冉法官,当事人赵某由于腰椎骨裂现卧床在家,不能来法院开庭,而且她想尽快回老家治...

“冉法官,当事人赵某由于腰椎骨裂现卧床在家,不能来法院开庭,而且她想尽快回老家治病。”书记员拿着新分到的案子向承办法官冉利民汇报着这一情况。冉法官一听,立即对书记员说:“小冯,你尽快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我们上门办案去。”

2月末的一天,新疆石河子市法院冉利民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当事人赵某暂时居住的位于建材市场的门面房。一进门,冉法官看到卧病在床的赵某,询问了她的身体情况。考虑到赵某腰椎骨裂不能起来的特殊性,冉法官让当事人躺着,自己和书记员则搬个小板凳坐在狭窄的通道内。经过初步询问,冉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半路夫妻”,十多年前两人来到新疆辛苦奋斗,积累了不小的财富。可随着时间的增长,两人之间交流逐渐减少,矛盾分歧也越来越大,经过冷静思考,两人决定离婚。然而离婚容易,分清财产却较难。冉法官就双方提出的争议财产一个一个进行审理,大到房产,小到家具,从债权到债务,一一分清,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审理结束后,冉法官问赵某:“你这次腰椎受伤,卧床一直无人照顾吗?你家亲戚不来?”赵某说:“家里亲戚过来还得一周,这周真没人管我。”想到赵某的难处,冉法官给另一当事人做工作:“现在虽然要离婚了,但是你想想赵某和你一起奋斗的这些年,怎么说也有夫妻情。你这段时间照顾赵某,直到她的亲人来。”

听完法官的话,另一当事人连连答应照顾赵某。赵某对法官说道:“谢谢你,没想到案件能这么快解决。”冉法官离开时,已是下午3点,在两位当事人的感谢声中踏上了回单位的路途。

回去的路上,冉法官说道:“离婚案件是比较特殊的案件,审理时要特别注意,尽可能协商解决,并积极照顾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像这类案件,我们上门开庭,不仅能给当事人心里安慰,同时也有利于缓和他们的矛盾。”本报记者 王建武 通讯员 冯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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